法律问答

临时工辞职的班长说不做满30天不让他走,走也没工资?这很正常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6-04 00:2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但如果劳动者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有上班提供劳动即应获得劳动报酬。但是由于自离(强行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以找不到劳动者本人,工资无法发放为由,冻结工资。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 提前辞职扣钱不扣钱要看双方约定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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