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在产假期间到期时,公司表示在产假结束之前不会与我签订合同,但此时我的哺乳期尚未结束。合同会在产假期间到期吗?《劳动合同法》是否规定自动续签?直到哺乳期结束?如何计算这种现象的补偿?

2022-06-02 18: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
    (四)小项表述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可见,如果产假人员在产假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则用工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孕期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是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公司以原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 你好,法律对女工保护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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