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馆工作了一个多月。现在我不想做了。我想让老板支付我的工资,但老板没有给我(她说你现在没有工资,被解雇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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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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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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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