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一年没还他欠我们的钱。债务人今年失踪了。经过多次调查,债务人在另一个县被找到。我们要求他还钱,但债务人说他没有钱。我们询问后,他开了自己的牛肉面店。我有一辆皮卡。但他没认出。他说他在为别人工作,买了一辆车。债务人不会承认部分债务。经过协商,我们将回到家乡处理此事。但我找了个借口去洗手间然后跑掉了。他在路上在山林中抓挠。债务人说我们伤害了他。当他回到家乡时,他正要去警察局。我们把他带到了警察局。他诽谤我们打了他。我们让他去医院,他也不去。后来,他的朋友来了,他说他要去医院。我们说让他检查一下。我们应该承担这笔钱。我们违法了吗?我们该怎么办?

2022-05-31 10:59: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擅自闯入债务人住所,或扰乱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
  •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是会立案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规定,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有了判决书后,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会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无限的延伸,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债务人一出现,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重新启动诉讼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其权益将会得到保障,而不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期间而失去法律保护。 也可以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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