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他人用我的信息向借款公司借钱作担保人后未还款,我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
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
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民间借贷行为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人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及经济能力,减小借款风险;
2、不能“借”、“欠”不分,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在出具的手续上写明该笔款项是属于借款;
3、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书写工整,对借款的数目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两种形式写明,并注明还款的时间和方式;
4、贷款人可以和借款人约定借款的利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如果不作利息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5、贷款人应该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在落款处要求借款人书写身份证上的名字或捺手印,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6、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7、借款人归还部分借款后,应要求贷款人出具收条,归还全部借款后应收回借条。
-
根据我国《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