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是担保人,传票本人已经签收,如果开庭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2019-03-30 06:2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是原告,又没有代理人,法院通知开庭,你必须去,你不去,法院会按主动撤诉处理;如果有代理人,又不是离婚案件,你可以不去;n如果你是被告,不去开庭是可以的,这是你放弃自己应诉和申辩的权利。法院会缺席判决的。
    n《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n《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n
  • 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方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方保证人即担保人。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与借贷本案无牵连;
    6、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7、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 民间借贷是一种金钱债务。出借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往往要求借款人借款的同时提供一定的担保。根据借款合同本身的特点,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证担保。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民间借贷保证可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三)质押担保。质押指的是为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在这里要注意,普通担保中的定金和留置的方式不适用于民间借贷。

  • 1、民间借贷没有一点偿还能力,只要没有采用欺骗手法借的钱,则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判刑;  
    2、如果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涉嫌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3、法律链接:《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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