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婚前怀孕了。那孩子几个月前和那个男人分开了。当时,我把孩子带走了。我已经五年没联系了,而且那个男人也没付赡养费。既然孩子已经五岁了,我能向他索要过去五年的赡养费吗?未来的赡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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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
离婚后,若男方独自
抚养子女的,可以向女方索要一定的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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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求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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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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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