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3年。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已经签订。现在公司经常拖欠工资。如果我现在因为这个原因辞职,我能得到补偿吗?如果可以,你能得到多少?它是如何计算的?

2022-05-30 12:1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分三种情形:
    1、若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 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的不能得到补偿,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等原因致使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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