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把我降职了。我不想这么做。我要辞职了。我已经做了五年了,但公司没有从我们这里买任何东西。我想问,我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2022-05-29 19:0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情况下裁员的,公司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降职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降职为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变更,必须以劳动合同作为约定的先行依据或有调整岗位的法定理由,否则你有权拒绝,要求公司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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