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国有企业工作3个月。三个月没发工资,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上写着5000元的违约金。我需要付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27 11:4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要看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会支付违约金:
    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
  •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同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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