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今年5月,我和我的朋友和他的表弟去喝酒了。我给一个认识不久的女人打了电话。她带着妹妹一起喝酒。在喝酒的路上,我朋友的表弟和我发生了冲突,打了起来。然后很多人过来把我打倒在地。我打电话给那个女孩的妹妹不知怎么受伤了。我报警后,人们逃跑了,然后我带她去了医院,再也不在乎了。现在这个女人起诉了我朋友的表妹和我。诉状说我们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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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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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却没有赔偿能力的,被害人、
代理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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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