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是否有七个月的最后期限?何时将判决书送交拘留中心的当事人?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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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被批捕到判决的时间应当视实际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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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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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都必须自觉履行。当事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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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