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并于2月辞职。厂长辞职前必须工作两个月。我工作了两个月后,领导让我再工作两三天,我又工作了两三天。我要求离开工厂,领导以工作交接为借口让我再工作两三天。我不同意直接离开工厂。今天,我去付账。领导因为我直接离开工厂而罚了我2000元。这合理吗?

2022-05-25 1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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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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