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后没有交接,但领导签字离开了。发工资那天他没有给我发工资。他打电话给厂长,问我在办公室时工作质量是否有问题。他要求我赔偿。我还有义务支付赔偿吗?他们现在不承认我的薪水。工资单在我手里。我们回到工厂进行沟通。厂长拍了拍桌子,说他没给你钱。我该怎么办?我有点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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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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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
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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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
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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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