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们受雇于婺城县地方税务局(原所谓临时工)以外的机构,共有20人。自1994年以来,我们先后参加了这项工作。在反思问题后,我们从2010年开始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但医疗保险不是按员工缴纳的,而是按居民医疗保险缴纳的,养老保险是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的,但工资一直徘徊在最低工资标准附近,但大多数年份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从加入这项工作以来,每个人都在不间断地工作。如果您想咨询,我们可以问:第一,在保持劳动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提出哪些要求来维护合法权益,改善待遇。第二,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当给予何种补偿。第三,如果我们提议终止劳动关系,我们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请给我们一个关于这个特殊弱势群体的详细答案。谢谢大家!

2022-05-24 14:0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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