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某州吉木萨县工作了一个多月。起初,我们一起去了八个人那里。去了那里后,我们告诉老板我们要工作一个月,但其中七人不想工作大约十天。老板给了他们每人400元,他们就走了。但我工作了一个月后,老板没有给我钱,说他们会给你十天的工资,但我又工作了十天,仍然没有拿到工资。到目前为止,老板找不到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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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在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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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