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来的那次事故是我的主要责任。当我受伤住院时,老板应该分担责任。如果交警不出来,法庭应该分担责任。在住院37天后,我在家待了一段时间才进行评估。已经过了老板说的保险赔偿期。我只起诉了事故当事人。我还能起诉保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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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赔偿比例的确定: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一方全责的,承担100%的责任;
(2)机动车一方主责的,承担80%的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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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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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交警已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就
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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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