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与另一方争论时,另一方先开始,然后反击。另外两个人,我们的未成年人,过去干预过,另一方殴打了未成年人。报警后,对方接受了二次轻伤检查。派出所出人意料地说,我方负有刑事责任,对方受到治安处罚

刑事辩护
2022-05-23 11:02: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未成年人致人轻伤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区分具体情况讨论:
    1、已满十六周岁的,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只要犯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致人轻伤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未满十四周岁的致人轻伤,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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