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盟店无法使用加盟商的名字,提供的加盟合同和授权书都属于无效文件,这样加盟商是不是有欺诈的问题呢

2019-03-28 18:1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 以下是加盟授权书的大致格式:授权人:xx商贸有限公司 被授权人: 经我公司对加盟申请人 进行资质审核,认为该加盟人符合我公司加盟要求,同意其在 省 市 区 路(街) 号( 内 层)加盟经营xx项目。 有关加盟的权利与义务及规定均在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中体现,本授权书仅对加盟人的加盟意愿进行认可,作为我公司同意其加盟的证明,以便加盟人与经营场地的业主洽谈租赁事宜,我公司特别声明:除此之外,本文件不具备其他任何作用。
    尤其是授权人不对本授权书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应该属于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的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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