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这个女人的婚姻条件太苛刻了,我们无法满足。双方同意解除订婚,但彩礼不予退还。我们怎么才能把它拿回来呢?两个人不是来自同一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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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况有:
1、赠与;
2、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2、婚约解除有以下情形的彩礼应该返还:
1、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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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的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订婚彩礼要回必须符合法定的要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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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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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