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好,我的银行卡17年5月1号被冻结了,法律规定是6个月,到现在还没有解冻,我得怎么办?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3-28 16:4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 不会!各家银行虽然都有银监会统筹监管,但是财务等等却都是独立存在的,你贷款的银行无理由要求另一家银行划拨你的钱。
      当然,如果你的贷款银行起诉到法院,而你败诉,并且拒绝还款的,到时就他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你的资金,强制还款。
  • 依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
    冻结最长期限6个月,逾期自动撤销冻结。 根本没有什么解冻期,只要执法机关要求的冻结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冻通知,银行会立即解冻,不需要什么时间。
    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二种是,原来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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