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的是,离婚了,孩子一人一个,但是男方不同意女方去见男方孩子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3-28 16:0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有婚外情,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有《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双方尽量协商达成协议,必要时可以找家中有威信的长辈、居委会居中调解。

    不能达成协议,夫妻感情又确实破裂没有复合可能的,只能向人们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果有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纠纷,可以请求法院一并做出判决。
  •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