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一场车祸击中,导致头部皮下血肿。住院21天后,医院休息了2个月。在支付医疗费用后,无法联系到肇事者。我该怎么办?肇事者应该赔偿谁?

2022-05-21 10:3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付的,所以后续治疗费用也由保险公司赔付,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 车祸导致旧病复发,肇事者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规定,车祸受害者住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向肇事者进行索赔,肇事者不配合的,可以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或者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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