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2013年买的,当时付清购房款,售房是开发商全权委托中介卖的,现在开发商迟迟不肯办房产证,而且只有土地大证,2010年办的,终止日期是2015年,性质为划拨。现在我该怎么办?开发商与中介有售房协议,全权委托中介承建,销售。

2019-03-28 13:27: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购房的有关规定:一般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购房发票,竣工验收证书,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身份证。另外,夫妻双方都要到现场,如有一方不能到现场,必须提供“委托办理授权书”且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购房合同,税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如果有委托人的话需要委托人和房主的身份证原件。办理过户手续,要携带的材料有:房改房上市交易确认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复印件各1份,平面图3份)双方身份证原复印若干份;卖方户口本;若一方去逝或离婚须带去逝证明各离婚证;办理手续须有产权人与共有人到场签字;买方身份证,单位购房提交委托书.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复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 购房基本知识
    一、有效的房屋买卖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有效的房屋买卖必须具备上述条件,主要包括:
    1、主体合格
    (1)、双立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房屋买卖的出卖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
    2、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合法。
    4、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合法。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有书面契约,并且要办理登记手续。
    二、无效的房屋买卖行为 无效的房屋买卖主要有以下形式:
    1、违反法律、政策的房屋买卖。
    (1)违法的房屋买卖。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手段撩非法目的所进行的房屋买卖。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
    (4)违反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的房屋买卖。
    (5)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助购建的房屋,违反5年禁卖期的规定或侵犯原产权单位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所进行的房屋买卖。
    (6)其他违反法律或政策规定的房屋买卖。
    2、双方当事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房屋买卖
    (1)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房屋买卖。
    (2)房屋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
    (3)共有人没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出卖共有房屋。
    (4)委托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无代理权而代理被代理人买卖房屋,且事后没有得到追认的。
    (5)其他不符合主体资格的房屋买卖。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买卖。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
    4、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 一般是指没有采取书面合同形式或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但一般情况下如买方已支付购房款并已实际使用房屋,而且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则认定为有效,而应补办有关手续。
    三、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主要指房屋的基本情况。
    3、数量:主要指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公摊面积。
    4、价金:主要指买卖双方确定的房价。
    5、交付方法、交付期限、交付地点:主要指房屋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以及房屋交付的方式、期限等内容。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1、 委托中介是不要采取全权委托、独家代理的方式。对中介的授权进行限制。如代理出售房屋的底价,中介代理权有效期,签订合同或收款有产权人亲自确认方有效,不能按约定时间、价格出售房屋的责任,不通过中介出售房屋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等约定明确。
    2、 房屋权属证书有产权人持有。交给中介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明约束性语言。
    3、 坚持交易时是三方共同确认。
    4、 签署合同、文件不能留白。
    5、 需要中介持有房款的,明确支付房款期限及延期付款责任。
    6、 交易价格、中介费、契税承担等约定明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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