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0多年,签订了一份无限期劳动合同。现在,该公司希望与另一家公司合并(即转让51%的股份)以更改公司名称。我必须再签一次劳动合同吗?如果我不想签字,我能得到补偿吗?非常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20 08:0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补签一份的。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至少是两份,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保管的合同丢了都不妨碍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合法权益不应为此受到侵害
  • 视实际情况而定,是否需要改签。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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