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有东西要免费回家。公司不计算我的工资。我已经值班31天了。一些领导让我辞职不领薪水。我该怎么解决呢
-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系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随时离职,若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的,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需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是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
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也可以选择通过提起
劳动仲裁维权,对
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