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武汉东西湖工作了七个工作日。因为我不适应工厂的环境,我现在辞职了。公司扣除了我们的工资,并说我们辞职时应该称自己为社会保障。公司付不起一分钱,超过1000元将被扣除。我想问公司这个扣除是否合理

2022-05-19 10:1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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