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作为最后期限。如果我说我提前30天辞职,但老板不批准,我必须继续工作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19 06:4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但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还需要承担因辞职造成的赔偿责任
  •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如果您是处在试用期,那您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员工,那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