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毕业的小刘在7月初向一家签订了雇佣协议的公司报到。工作了两个月后,小刘觉得公司不适合他的发展,于是提出了辞呈。然而,公司老板拿出雇佣协议,要求小刘支付违约金。小刘想不出来。根据公司与他的口头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他还在试用期。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不承担违约责任。询问小刘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承担违约金?基于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18 14:1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时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关于合同解除的具体事项和合同解除后的权利义务等,比如如何办理离职手续,如何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奖金提成、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 双方约定有效的服务期条款后,在履行时有下列几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如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支付的约定,则从其约定履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仅需要提前三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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