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个孩子在假期工作,4天没有支付试用期费用(私人老板说他没有支付试用期费用)。他不小心损坏了POS机。私人老板要求全额赔偿。你需要赔偿吗?如果需要补偿,应该如何补偿?

2022-05-18 12: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超过约定期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
  • 财产损害赔偿一般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没有损坏的部分应不应当赔偿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损坏的部分会直接影响到未损坏部分的价值则应当赔偿。
    如果没有影响的话就不应当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