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前三天向老板辞职。他不同意。三天后,我没有办理手续就自动离开了。老板说我不付工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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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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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不可以不发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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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不可以不发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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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