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子尚未关闭。物业通知要求支付50%的供暖费。这个收费合理吗?是否有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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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所以住不住都需要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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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的依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
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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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收集有力
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
2、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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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