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一朋友晚上朋友请喝酒,回家路上不小心撞死了人,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赔偿吗

2019-03-28 08:5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交通事故撞死人,如果是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酒后驾车撞死人一起喝酒的人有连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附随义务”,饮酒人之间有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劝酒人明知被劝的人要驾车,还劝他过度饮酒,被劝者驾车后发生车祸事故,被伤害方是本人的,作为劝酒者,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一起喝酒的人不存在强制性的劝酒行为,且已经尽到了阻止其酒后驾车的义务,另系其本人将他人撞死,所以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其他人无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共饮者劝酒或未尽“提示喝酒不开车”的义务,死者家属可要求共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n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第一款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第一款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高速公路上的行人撞死,由于行人有过错,驾驶员没有过错,驾驶员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该赔偿由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且数额仅限于交强险保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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