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女工年满50岁,工厂解散,员工是否应该支付赔偿金?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10多年,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现在工厂突然解散了。我已经15年没买社会保险了,只有12.5年了。我51岁了,但我不享受退休待遇。我能得到补偿吗?

2022-05-17 22:4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满10年公司拒签无固定期合同能要求赔偿金,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五项,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五年的,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两倍支付赔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对劳动者不能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不存在过错,则一般不会被要求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仍然可能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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