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媳妇去年九月份结婚??她提出离婚??没办结婚证??退彩礼钱嘛?

离婚
2019-03-28 08:3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并没有成立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你们间的关系是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之规定,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般共有财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按份额或者平等享有所有权。一般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未婚同居的当事人,对其共同生活期间的共有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按共同共有平均分割。
    您如果还想要您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先与对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致法院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和分割财产。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彩礼的问题,非常谨慎,判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彩礼一方应当返还。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彩礼(陪嫁,聘金,随礼,物品,费用)等的返还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以结婚为目的,双方互送彩礼以及花费的费用等而最终未达成婚姻结果的,一般需要返还。彩礼已经不存在的可以请求折算成相应数目的金钱返还。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不能退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婚前的彩礼应当视为赠与,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退还。可以要求平均分割.注意婚后不是指婚礼,而是指办理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