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和我签了一份两年的合同,同意试用期为三个月。现在我刚过试用期,想解雇我。我想我已经漂亮地完成了公司安排的工作。公司说我没有采取行动,想解雇我。在试用期内,我没有为自己提供五份保险和一笔基金。我能要求对方还钱吗?在赔偿方面,我能要求对方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吗?其中,对方违反劳动法,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有一次,我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我这样做合理吗?劳动仲裁能否胜诉?

2022-05-16 18: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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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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