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朋友借了两万多英镑,还签了借据。我同意借两个月,换半个月,但我没有还。借据将于6月7日到期。我该怎么办?

2022-12-14 16:2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

  • 公民之间的借贷,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还款,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未注明还款日期而失效,但也要注意给对方一定的还款时间。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借款,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一般从约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的,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故而,欠款纠纷要注意债权的三年诉讼时效。并且出借人在欠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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