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之间的借贷,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还款,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未注明还款日期而失效,但也要注意给对方一定的还款时间。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借款,需要注意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一般从约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的,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故而,欠款纠纷要注意债权的三年诉讼时效。并且出借人在欠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