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4月29日,我乘坐的巴士导致两人受伤。目前伤者情况稳定,公交车已被扣留。按照正常程序,我什么时候可以取车?目前交警尚未发布事故确认书。我怎么取车

2022-05-16 14:0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 正常的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时间应该为30天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0天。这个时限仅仅是针对事故车辆而言的,如果事故车辆还存在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未投保强制保险等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该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情形有: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3、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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