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问。3月18日早上6:30左右,我在去上班的路上。因为前天晚上下雨了,我在路上滑倒了,我倒在电动汽车上摔断了脚踝。我会问,我的工作单位负责吗?从2017年11月9日工作到事故发生,我的工作时间不到5个月,我所在的单位没有为我提供任何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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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可以向社保部门要求补交,加班工资的问题可以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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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有帮员工购买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赔付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话,就要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全部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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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