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买新机,结果拿的是官换机,要求商家换新机,商家不给换,这种属于欺诈消费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3-27 19: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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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性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把握以下几方面:
1、看经营者是否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目的;
2、看经营者在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
3、看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的事实发生。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性经营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经营者实施的欺诈性经营行为的种类繁多,主要有:
1、掩盖商品质量中存在的瑕疵,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5、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6、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7、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8、销售商品的重量或者数量少于该商品所明示的重量或者数量;
9、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的表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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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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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3倍赔偿,还是要求500元赔偿,有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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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