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婚前我父母贷款给我买的房子,购房合同只有我的名字,现在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结婚了,由对方还贷,现在办理房产证可以办理两个人的名字吗,如果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假如离婚的话,是不是房子就是两个人平分

2019-03-27 18:56: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按照我国的《婚姻法》、《物权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法条及民法的公平原则来判断,可以看做是付首付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双方共同承担的房贷就应该是共同财产,可以按照比例来分割。
    这样才能公平保护夫妻双方利益,达到法的价值平衡。房子归出首付方的, 参与还贷的可在房子出售后按出资还贷的增值比例进行分配。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 第一个房产,属于婚前财产,该房屋归你,但就婚后还贷部分,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故若离婚,须就还贷部分的一半补偿给女方;第二个房产,婚后购买,属共同财产,无论贷款钱是否你付,均属双方以共同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双方各半,若离婚,拿房的一方须按房屋价值的一半(扣除贷款)支付给另一方;您太太婚后有无上班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关。

  •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存在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离婚时还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结婚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