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违约问题。我朋友的面条店去年10月开业。前室于2017年出租。租赁合同签订了三年。今年4月底,店主说要让他们搬家,包括商店的邻居,他也是同一个店主。原因是整个房子都租给了另一个需要出租的人。现在我想问,房东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违约金包括哪些方面?我的朋友能继续要求履行合同而不离开吗?如何应对?

2022-05-14 12:2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出租让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也就意味着,其实购买房屋的人也是需要按照之前你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履行的,如果出租人或者购房者要求你提前搬走的话,你是有权拒绝的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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