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和另一个人生了一个儿子。他以前有个女儿。我想问,我们的关系不好。我能带上我儿子吗?我现在带我儿子回家。我们还没结婚

2022-12-14 22:28: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方是什么赔偿金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请问是什么赔偿金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归属,法律并没有做明文规定,应当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随男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归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并无任何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考虑:

    一、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外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外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要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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