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否辞去了上一份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离开后,我去了展览,使用了我上一家公司的名称,但我没有披露公司的信息,也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害,也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害。这都违反了保密协议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05-13 13: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不能签订保密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等等
  • 如果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这种情况下签订保密协议是合法的。辞职后公司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是可以签署的,但是公司必须给于一定的补偿
  • 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或提高。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要求雇员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能同时适用,用人单位只能从中选择一种。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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