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的劳动合同是否还没有到期,单位是否突然退出了我的岗位,并改变了我的非工作岗位。我不想去。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此外,此时我在非工作时间受伤,肋骨骨折,无法正常工作。我现在该怎么办?非常感谢你

2022-05-13 11: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该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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