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婚与男方生下一女,签了协议,男方分三次付款共15万元,其中六万元是女方的精神损失费,九万元是孩子抚养费。分别于2017年1月6号、6月6号、12月6号付清。如有违约赔付违约金8万元。现在男方拖到今天还没有付,可以起诉了吗?起诉后到法院受理需要多久时间?法院如何处理?处理之后男方还可以拖吗?

2019-03-27 13:55: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最后上法院判案,大概要经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但这只是正常程序所经时间,如果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各个阶段的期限都可能会延长。所以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由具体案情来决定的。
  • 遗产继承中,如果其他人不愿意作为原告起诉,你可以把他们全部作为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他们可以放弃自继承,但起诉时你必须将所有继承人列为原告或者被告。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第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第三,遗产所有权证明;
    第四,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第五,当事人需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以造成残疾为条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不能机械地以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作为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硬性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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