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民事债务,甲方借给我40万元。我知道这笔钱是用来炒股的,于是写了一张借条,上面写着还款日期是2016年4月,并口头同意利息为10%。现在,2018年7月,甲方提出上诉,要求偿还款项。请问这张借条是否超过了期限。我妻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借钱,这笔钱也不用于家庭生活(现在离婚了)。如果我输了官司需要赔偿,我能独自偿还债务吗?所有的债务与我妻子无关

2022-12-15 0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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