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0月,我妻子因为琐碎的争吵离家出走,并提出离婚诉讼。她在12月没有离开法庭,也没有上诉。然而,她拒绝遵守法院的判决。此外,自2016年10月离开以来,她从未询问过自己的孩子们是生是死。这孩子刚满两岁。她半年都没给孩子打电话,故意避开我们。甚至她的联系方式也被改变了。在此期间,该儿童病情严重,需要输血并被送往医院。我们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她,但情况结束后,她没有去医院看孩子,也不想给孩子们输血。此外,她仍在工作和支付工资。她从不给孩子抚养费。不管孩子们是生是死,孩子们总是由我和我母亲抚养长大的。现在我想问,她是否属于遗弃?

离婚
2022-05-12 23: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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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