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分居半年多,并且老婆常期不回家,孩子也不带,请问此时我要提出离婚,孩子应该归我吗

离婚
2019-03-27 13:1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分居并不包括分房居住,而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并且分居满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一方获得抚养权后另一方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具体的探望方式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在对抚养权做出判决时一并判决,如果得到抚养权一方恶意阻挠探望,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了,可以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要起诉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情感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双方分居半年了,如果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下只是主持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的,若没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准予离婚的其他情形的,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