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州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是否已废止?员工当前的医疗期间执行哪些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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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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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医疗期期限的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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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新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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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